如果要比較數位時代與傳統行銷的關鍵差異點,其中之一就是「消費者的控制權」。
想像一下最近看電視的情景,不管你喜不喜歡電視廣告,除非廣告時段轉台、上廁所或是關機,不然或多或少一定會看到廣告不自覺的就被轟炸,就算這則廣告商品,你完全不是目標對象從來都不會購買也無法倖免。
對比你最近上網的狀況,可能耗了一整天在網路上,你卻一個廣告也沒看到?不是網路上沒有廣告,而是你清楚知道廣告會在哪裡出沒,技巧性的把她當成背景看待,一個都沒去點擊罷了!
因為在數位時代,掌控權從看電視時的被動接收,改變為由我們手中的滑鼠來控制,如果內容不是我們感興趣的,我們才不會浪費時間去點擊它呢!
反之,如果你的內容引起了消費者的注意,他們不但會點擊,而且還會自動自發的想要瞭解更多,甚至幫你免費的宣傳。
最近剛好有兩個例子說明了這種現象。這兩個都不是企業品牌而是兩個個人,第一位是一個英國的藝術家Greg Burney,他發願要幫每一位關注他twitter的推友,用他獨特的畫風畫他們的大頭貼(註)。
10月31號,Greg Burney在他的推特上發了一則推文,他說:「我將幫接下來兩週內加入“關注我”的每一位推友,畫一幅大頭貼」,在發這則推文之前,他原本只有70位followers,經過網友間好康相報之後,Greg的追隨者瞬間暴增,而他獨特的畫風,讓原本沒什麼生命力的大頭貼,都變得生動了起來,讓遠在台灣的我也加入了關注的陣容。
Greg期待這個#drawmyfollowers專案的執行,可以帶給他意想不到的收獲,例如:受到出版社、品牌主的注意,或是得到繪畫的工作機會。
另外一位是荷蘭的導演Eddy Terstall,他想要拍一部小型電影「Deal」,但可惜財力有限的他,只好到電影社群集資網站Cine Crowd去募集資金,結果只募集到拍片預算2萬歐元的1/10,於是,他改變了作法,在twitter上發起一項活動「只要你捐出10歐元(約400台幣),我就根據你推文的內容,幫你客製化拍一部10秒電影,讓你分享到facebook上;如果捐出60歐元(約2400台幣),就可以加長到一分鐘」。
有一則推文:「兩個看了太多暴力影片的人,開始模仿電影中的情節」,這樣的一句話,拍成影片就成了以下的內容:
Freek (English) from Eddy’s TwitFlicks on Vimeo.
花2400台幣就想要得到一部電影,是一種奢求,但畢竟Eddy是個專業的導演,不論演員或是運鏡都有一定的水準,而且我們這輩子應該沒什麼機會請到一位導演來幫我們拍片吧!而且只要少少的錢啊!
結果你猜如何?他不但順利募集到足夠的資金,而且還超過6倍,一共得到12萬歐元。
這兩個人不約而同地用自己的專長來娛樂網友,透過一個有趣的話題,引起消費者點擊的興趣,因為消費者的好奇觀看了更多的創作,因為好的內容才進一步想要瞭解他們提供的產品或服務,就這樣,不花一毛的媒體費,就迅速在網路上傳播開來,這就是數位時代社群網路的魔力所在。
註:由於反應太熱烈,在開始的五天後,Greg更改了遊戲規則「只幫前3000人畫大頭貼」,對於那些晚到的,只有說抱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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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紹
網路行銷觀察家 Mika
5年級生,在消費性產業的行銷領域工作了數十年。
歷經從品牌策略、產品概念一路上市到Launch。
關心傳統的行銷模式,也關注Web2.0、Social Media的變化。
部落格:jabamay.blogspot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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